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大连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责成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要求积极跟踪督促整改。根据审计署的最新要求,审计机关进一步明确整改标准,细化整改分类,分析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切实做实做细整改检查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对整改工作开展了深入地指导、跟踪和调研。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政府切实推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强化整改跟踪检查,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市政府狠抓审计问题整改。在10月28日市政府常务会上对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市审计局将相关问题分解落实到责任地区和具体单位,向12个区市县和30个单位下发了审计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每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标准。政府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各责任地区和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审计问题清单和整改标准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保证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各地区各部门从严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结合审计查处问题,有关主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职责履行,监督管理和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的审计整改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强化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审计发现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认真制定审计整改计划,推动修订完善制度办法,强化源头管理,促进审计整改成果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是审计机关强化整改跟踪督促检查工作。审计机关坚持全员抓整改理念,在充分梳理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基础上,选取具有典型性、影响体制机制建设、历史遗留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抽查,核实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进行深入挖掘,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落实,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
四是做实做细审计整改。按照审计署的最新要求,市审计局采取穿透式的整改推进方式。结合问题性质、特点及其成因等,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划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整改类型,分类分阶段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分别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1年内和5年内整改完毕,并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按照时间节点设置整改目标,检查整改进展状态,逐步推进整改落实。
二、整改工作总体评价
审计报告中共反映四个部分165项问题,截至目前,有117项已整改,整改率71%,其中:立行立改类事项75项,已整改75项,整改率100%,通过整改,上缴市县两级财政资金4.29亿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26项;分阶段整改类事项75项,已整改41项,整改率55%;持续整改类事项15项,已整改1项。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事项,目前的节点整改任务基本已完成,其余正在整改推进中。
整改过程中,在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多数地区和部门认真推进整改落实,通过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等有力举措,审计整改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和规范。对于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机关将继续跟踪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推进整改落实。
三、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本级和部分区市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此方面审计发现问题共52项,已整改43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是主管部门正在研究论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及管理公司的有序退出工作;部分专项债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等。
1.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问题。针对6家单位存在的预决算编制不完整、科学性不强等情况,相关单位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核减预算指标、调整账目等方式进行整改,并将不断加强预算编制和各项收支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执行的有效性和决算草案的完整性。同时,为督促主管部门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地位,市财政局明确要求各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列入预算,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针对预算代编规模需压减、执行率需提高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压减预算代编规模,及时细化分配,切实提高预算到位率。
二是部分非税收入管理及征缴工作不到位问题。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核定工作未有效开展的情况,主管部门修订完善《大连市非居民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工作管理制度》和《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初步搭建应征缴底数台账10.5万户,年内预计完成4万户非居民应征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同步推进缴费基数现场核查,并推动征管系统与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对接。同时,对2010年-2014年欠缴的314户以及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895户欠费单位下达催缴通知书,现已缴费161家,追缴金额439.07万元,下一步,将通过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继续实施追缴。此外,储备土地临时收入、广播电视广告费收入等非税收入2908.11万元已上缴财政。
三是财政资金统筹工作有待改进问题。市财政局持续强化预算编制约束机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求各部门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项目支出连续较大规模结转的或非财政拨款累计结余较多的部门,根据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等额减少下年预算安排;对存在压减支出不到位、存量资金使用出现“二次沉淀”的部门,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压减下年相应预算安排。
四是部分专项资金绩效尚需进一步提高问题。2个部门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明确限制对失信主体给予补贴支持;有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查找薄弱环节,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审核管理,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局持续推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各部门在《市本级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指引》基础上,加强内部标准建设,梳理支出事项,拟定本部门固定支出标准;印发《关于完善分行业分领域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通知》,推动标准化体系与绩效管理有机结合。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继续梳理完善,推动财政支出更加科学标准规范,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政府投资基金监管工作不到位、大量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问题。市财政局已执行审计决定,下达文件收回城乡一体化基金投资款及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余额1.44亿元;加强对基金运营的绩效考评管理,目前正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市金融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配合市财政局完善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考核制度,会同财政、发改部门对已投资的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进行绩效评估,研究制定退出方式。
2.先导区预算执行与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财政预算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问题。2个先导区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要求预算单位尽早筹划,对已经落实的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保证预算的完整性。对预算编制不准确、多报预算问题,责任地区进一步严格“两上两下”预算编制程序,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基础数据和编制标准夯实、准确。二是绩效管理工作还需加强问题。2个先导区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将应纳入的项目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责任地区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设定的审核,确保预算绩效目标与项目相匹配。三是统筹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工作还不到位问题。部分地区按照审计意见已将部门存量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相关部门也已足额上缴结余资金、非税收入等249.75万元,并持续推进回迁安置剩余闲置房产的盘活利用,今年以来,已销售、出租回迁房产等136套。四是政府采购及重点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长期未开工建设的2个污水处理厂项目中,1项已开始施工,1项待办理相关手续后予以开工建设,建成前的临时污水处理工作将于近期通过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实施。相关地区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并将结合年度预算及劳务派遣人员实际,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部门预算管理仍需深化问题。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合理的情况,4个部门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要求结合财力状况、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严格按实、按需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效性。4个部门已将结余资金上缴财政,个别单位正在履行上缴程序。2个部门对多付、提前付相应款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同时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保证各项支出合法合理。二是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有待提升问题。4个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处的问题,结合实际研究采取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强化项目建设现场督导和跟踪检查等措施,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5个部门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学习培训等方式,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压实绩效目标编制、审核职责,科学、严谨编制绩效目标,提高项目绩效目标质量并定期监控,确保目标绩效有效实现。
4.部分区市财政收支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预决算管理水平还需提高问题。有的地区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业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对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切实推进应编尽编政府采购预算;部分相关单位对应列未列支出问题已按规定进行核算处理;上缴各类非税收入、结余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1.78亿元。有的地区已实现罚没收入直缴入库,行政性收费直缴入库工作正在推进中。二是财税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相关地区已废止了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补助企业政策,个别乡镇通过财政、纪委等部门联合监督,停止向非本地经营企业支付补助。有的地区建立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兑现联审制度,由招商部门、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和政策兑现部门共同出具兑现意见,将绩效考核纳入《招商引资项目选址、签约、兑现工作规程》中,定期对绩效等情况进行审计,规范管理。三是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相关单位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的细化、量化水平和可操作性;协调推进九龙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四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需加快推进问题。责任地区已将中央专项资金等3600万元予以分解下达;推进三台特种新材料工业园区净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建设,目前已拨付资金1.33亿元。有的地区下发《关于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备案及基本建设支出账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分类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508个在建工程科目项目调整,金额19.35亿元。
5.政府债券资金绩效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钱等项目”问题。4个地区不断推进专项债项目建设。如截至目前,西中岛炼化产业园项目调整1.5亿元已拨付2370万元,剩余资金将按进度予以支付。二是部分专项债项目进展及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问题。8个地区和单位采取加强项目督导调度、倒排工期等方式,推进工程建设,加快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此外,对于一般债项目进展缓慢问题,7个单位和地区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已支付资金或列入支出计划。
(二)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此方面审计发现问题共36项,已整改24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是我市义务教育有关政策的推进落实,履行工作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相关地区海水养殖资源管理利用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多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深入推进。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编制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问题。市卫健委组织各区市县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多轮次核实排查,并组织专家对相关地区的核查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调研;制定了《大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规范指南》,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管理。二是违规发放奖励资金和保险问题。为落实整改要求,市卫健委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扶助对象信息疑点排查工作,将不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全部清退出扶助系统和参保名单,并不予理赔;正在组织修订《大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办法》等2项制度,力争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同时,针对上述两项问题,市卫健委正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数据信息互通比对,强化全过程监督检查,提升资金监管水平;各区市县按照审计决定要求已将违规发放的190.76万元上缴财政。三是补助资金未足额发放问题。3个地区卫健部门积极督促当地财政及时足额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补助资金等。
2.义务教育相关政策及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促进均衡发展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市教育局督促落实整改要求,11个区市县正陆续研究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工作实施细则,细化学区划分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等;对《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修订调整建议,进一步规范学区划分工作。针对“集团化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将集团化办学质量内涵建设纳入2022年下半年义务教育重点工作,对教育集团质量建设明确提出一系列核心评价指标;积极开展集团化办学检查评估,到2022年末,各地区在完成区级检查评估后,市级层面将以抽查方式开展督查;全面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目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已完成,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137人,教师交流2180人,交流教师数量较去年净增近2倍。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对教育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个别地区已拨付500万元,剩余款项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2个地区也在筹措资金,争取尽快解决。3个地区已按审计决定将存量资金全额上缴财政。7个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督促各学校加强食堂管理,如有的地区召开采购专家论证会等细化采购方案,有的地区实行自办食堂大宗商品采购公开招标,有的地区建立健全本区域内学校食堂采购内部制度等。
3.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人社部门督促违规领取稳岗补贴的29家企业限期修复信用情况,截至目前,19户企业已修复完成,10户企业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复,返还补贴资金23.43万元;进一步规范稳岗返还政策审核程序,与市信用中心沟通协调,加强信用核查管理,印发“稳岗返还”信用比对工作提示单,规范各地区信用信息比对工作。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政策缺失问题,我市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明确获评省级大师工作室(站)给予补贴资金,并已拨付补助资金250万元。二是部分补贴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人社部门采取市本级核查比对、县区核实追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行政追缴、对拒不返还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不断优化和完善经办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与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及信息联动机制,打通数据壁垒,强化政策事前审核管理,确保资金发放准确安全。
4.海水养殖资源管理利用保护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海水养殖资源底数不清问题。该问题虽是在以前年度形成的,但市海洋发展局成立以来,落实整改要求,编制完成《大连市海域渔业资源环境普查与增养殖发展规划方案》;相关区市县结合实际开展整改工作,如3个地区着手开展养殖资源调查,不断推进海洋资源有效利用工作。二是资源优势未转化为经济优势、水产品附加值不高问题。有的地区创建海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筹备组建预制菜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组;有的地区研究制定《预制菜产业集群行动方案》,推动地产品种精深加工和预制菜产业发展,依托现代渔业园区建立大型水产品交易中心,加强产供销平台建设;有的地区督促渔业协会注册地标商标,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中心及海洋食品产业园等,推动龙头企业组团、农产品加工聚集发展。三是海洋牧场科技化、产业化程度较低、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有的地区推进落实《海洋牧场建设控制规划》等要求,开展本地区海域养殖容量评估,增加大小黄鱼等本地优质经济放流品种,打造“海洋牧场+海上旅游”等产业融合度高的综合型海洋牧场发展模式。有的地区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与高校、院所等积极合作,探索和提升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蚂蚁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已建成,迈童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重新组织招标,现已开工建设。四是海水养殖资源管理混乱问题。各相关区市县通过摸清用海底账、确权登记、查处违法用海行为等方式,引导养殖户依法依规开展养殖活动,严禁超范围用海。如3个地区启动用海项目审批工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海域使用金的收缴,监督用海户合理合法合规用海。针对水域滩涂使用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有的地区出台规范用海合同管理的工作意见,并开展排查工作;有的地区梳理签订的用海承包合同底数,开展确权和清退工作,规范海域使用管理。
5.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相关地区镇政府对未按设计标准建设的户厕进行组织整改,目前均已验收合格。同时,责任地区进一步要求各乡镇街道对2019年-2020年所建的无害化卫生厕所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实施整改,各乡镇街道落实工作要求,严格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改厕无建设质量问题,改厕农户可正常使用。对青堆镇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责任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建设,通水试运行情况稳定,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已完成项目环评和验收工作。二是个别项目违规招投标问题。对相关采购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后,对有关评审专家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领域监管力度,对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展壮大、引领乡村产业发展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责任地区涉及扶持项目的98个村已通过民主议定程序,将项目扶持资金或其形成的资产以股权的形式注入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章程给予村民自治组织公益事业资金支持,提高村级自我保障能力。2022年起,责任地区进一步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促进村级资产管理透明。
6.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科技投入不达标、部分科创政策不延续问题。市科技局专题研究整改措施,主要有加快推进英歌石科学城以及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研发活动和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加;以“揭榜挂帅”科技攻关为抓手,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科技研发计划,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服务千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强化差异化精准服务和政策宣传;会同市统计局共同举办研发投入归集培训,推动研发辅助账“应建尽建”等,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投入水平。同时,我市出台了《大连市雏鹰—瞪羚—独角兽—领军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对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进行调整,推动相关科创政策接续实施。二是新型研发机构和科创企业培育政策覆盖面窄、扶持效果不理想问题。在上述出台的实施方案中,对雏鹰企业和新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补助资金支持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政策扶持力度。三是部分专项资金发放不到位、影响政策效果问题。截至目前,单项冠军企业补助资金和2021年瞪羚独角兽企业补助资金均已发放完毕。
此外,在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整改工作中,市体育主管部门启动研制《大连市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市县、先导区体育行政部门结合年度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抓紧做好健身设施维修更新工作。对3个地区未及时拨付体育彩票公益金、导致拖欠民营企业及个人账款问题,1个地区积极筹措资金进行了阶段性支付,剩余款项需要分批分次予以落实;2个地区正在协调推进中。
(三)政府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此方面审计发现问题共45项,已整改28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为高标准农田建设不足部分需在以后年度予以补充,城建领域历史遗留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因历史原因,遗留时间较长,数量较多,需要时间去梳理解决等。
1.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存在“非粮化”问题。部分地区正在核实非粮化地块的具体情况,将结合实际采取恢复耕地或重新立项实施等方式进行整改;部分地区已将2019-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非粮化”区域在竣工图上予以剔除,并在以后年度予以补充。二是部分项目选址不合规、高标准农田建设区与自然保护区或以前年度建设项目区域存在重叠等问题。2个地区正在进行梳理,将在以后年度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面积中增加重叠部分面积。三是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责任地区对尚未完工项目逐个专题研判,落实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5个,还有3个项目尚未完工,正在积极推进。四是保护责任未落实问题。责任地区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陆续履行划定基本农田相关手续,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此外,相关地区积极推进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对路面质量不达标路段拆除重建,按规范进行施工管理,及时履行补办变更批复手续等,推进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2.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项目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1个地区已完成当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个地区正在持续推进项目建设。2个地区城市更新项目已制定并批复动迁安置补偿方案,或正加快土地整理工作,调整地块进行开发建设。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对未按图纸施工的问题,1个地区已重新进行设计变更,并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按照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1个地区已按照施工图重新施工完成,并重新登记进场检验报告。5个地区多计工程款117万元问题,已全部追回或从未支付工程款中扣除。三是基本建设程序未履行问题。2个地区已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分别编制了设计概算,办理了施工许可证。针对违法分包问题,已依法对施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四是建设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截至目前,2个地区已拨付资金3666.18万元,其余资金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支付。3个地区欠付工程款问题,除个别地区仍欠付247.29万元外,其余工程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3.城建领域历史遗留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项目管理较为混乱问题。针对3个无投资计划的项目,相关单位正协调主管部门落实资金来源,今后在项目建设中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4个无预算指标的项目,主管部门成立历史遗留项目清查小组,组织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清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将重新申请列入市政府投资计划,目前,已完成结算情况梳理工作;11个未及时调整计划的项目,相关单位正在沟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对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或先实施后履行招标程序的项目,责任部门将进一步通过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因管理缺失、推进不力等原因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和未及时竣工结算的项目,相关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前期会审质量,加快结算审核进度,确保政府投资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历史遗留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项金额较大问题。主管部门进行系统梳理后,将通过推进项目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加快造价审核进度等措施,同步协商市财政、市发改等有关部门,解决资金来源,核销投资计划,依据项目进展申请核拨工程款,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项目款项的应付未付问题。三是历史遗留项目后续工作推进缓慢问题。对原市建委未及时有效推动的情况,责任部门已完成项目信息核对,并于今年10月向各相关单位发函,推进整改进度;对未完成结算审核、尾款未支付项目,已组织开展项目清查工作,待梳理核查工作结束后,申请投资计划及资金,目前正在协调结算审核工作;对个别因责任主体不明确、后续工作难以推动的项目,相关单位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分别负责申请并支付资金、出具过程性及资金结算依据,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4.大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项目管理规范性较差问题。项目单位已推进办理完成可研报告批复、规划批复、建设用地批复、土地证等前期开发手续;制定了大连北站交通枢纽项目动迁工作管理办法,对超范围补偿等问题,已向相关单位发函追要资金;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有效控制建设总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今后的项目预算编制中提高编制质量,做到准确、科学;对于已采购尚未使用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将结合项目公司重组整合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后实施。二是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项目公司通过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合理科学分段流水施工、交叉作业、加强机械设备材料投入、灵活调动施工人员等方式,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主体工程已完成92%,累计完成投资9.1亿元,占已招标总量的88%。
5.市内四区道路维修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开展同行业调研咨询后,联合制定道路挖掘规范性文件,并要求设计单位明确不同等级道路挖掘修复的回填工艺,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确需变更调整,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二是行政审批未按规定实施问题。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应急抢修道路挖掘工作的日常监管,今年以来,按规定对自来水抢修等578项应急抢修工程道路挖掘项目及时补办审批许可手续;未经审批缓收的道路挖掘修复费56.47万元已完成缴款,今后将严格履行挖掘修复费的缓缴报批程序,进一步强化征缴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做好道路挖掘审批事项的事中监管,严格按照道路挖掘许可证的审批时限对挖掘施工进行监督管理,针对因特殊原因停工导致挖掘施工未按期完成的,切实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补办延期或变更手续。三是内部管理不到位问题。主管部门将结合实际编制年度道路养护维修计划,并加强监管;重新梳理道路台账,规范技术档案管理和更新流程,逐步提高道路维护管理水平;严格政府采购续签合同管理;拖欠的2019年道路挖掘修复工程款5912.44万元已结算完毕。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此方面审计发现问题共32项,已整改22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为部分企业、部门预算单位资产清理盘活工作需持续推进、个别金融企业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需不断深化完善,我市部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工作需不断加强改进。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应收账款管理不规范、面临损失风险问题。相关企业采取定期对应收款项进行核对清理、成立清收工作专班、通过法律途径追收等方式,对拖欠款项组织清理收回,确保债权明确、账实相符、应收尽收;对因长期欠款、收入未取得等原因未入账核算的应收款项,相关企业结合实际通过制定管理制度、纳入清产核资损失范围、采取法律手段追缴等方式加强应收款项的规范管理;对收入核算不准确的问题,相关企业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等,已完成整改;个别企业对存量债权正在追缴过程中。
二是股权投资决策科学性不足,回报率偏低问题。5户企业对出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国资国企改革部署及企业实际,以做强主业、盘活股权为目标,陆续通过股权退出、转让、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等方式,不断推进低效企业股权退出工作,促进企业能够集中更多优势资源发展主业,不断提升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率。如针对低效无效等资产的退出工作,5户企业已启动退出程序,其余6户企业将根据下一步非主业资产剥离工作部署持续推进;针对便利店市场的投资,推出了新加盟政策,优化品类结构,加强营运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相关企业针对旅游板块的亏损状况,采取整合劳动力资源、提前谋划下一年度营销计划、压缩非生产经营性支出等措施,促进审计整改落实。
三是部分资产管理不到位,统筹盘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问题。4户企业采取组织内外部力量进行资产清查、推进相关资产办理验收手续或产权证明等确权工作等方式,对能入账资产已登记入账,对历史遗留的、短期内无法办理产权证明的资产,已向主管部门报告,待统一协调解决,或继续查找原因,根据实际结果按程序进行处理。对于长期闲置的房产土地等资产,相关企业通过维修自用、挂牌招租或拍卖、纳入整体资产处置债务化解方案等方式,推进资产的有效盘活利用。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反担保措施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结合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企业认真总结梳理,加强内控管理,对业务制度体系进行修订,细化完善尽职调查、项目审查、审批等环节的工作要求,提升对项目准入的风险评估和决策水平;强化源头管控,控制单个项目的信用敞口水平,规范反担保措施管理,加大清收力度,进一步规范应收、存货等信用成分较大的反担保措施的管理工作。二是未履行代偿款核销集体决议、未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问题。相关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当年核销项目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和税务鉴证报告,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履行支委会前置审议程序,并召开专题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核销事项;着手研究制定项目责任认定及尽职免责制度办法,并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共同开展核销项目责任认定工作。三是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开展不充分问题。相关企业明确要求新项目准入融资额度严格控制在500万元以下,并切实向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倾斜;通过平台化、产品化以及金融科技等手段,研究开展批量化担保业务,提高担保效率;压缩存量大额融资项目担保额度,力争业务机构尽早达到政策要求。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市城管部门组织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清查工作,在准确核算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工程进行账务处理。目前已进行了239个项目的基础数据清查,下一步将进行账务核查,对满足竣工决算条件的工程按程序办理竣工决算手续。5个部门已将相应资产登记入账,今后将切实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完善相关账务,确保账实相符和资产核算完整性。就盘亏资产问题,责任单位正与市机管局沟通,待审批后进行销账处理;加强与资产划出方的协调,推进资产划转工作,促进整改落实。此外,个别企业未将市政府无偿划拨的房产计入“实收资本”科目的问题,该集团已向市国资委提出申请报告,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二是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对长期闲置资产,3个单位与主管部门沟通、申请,开展维修改造等,推进资产有效利用。
4.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部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问题。市自然资源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完成了《大连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21-2035年)》,并启动大连斑海豹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处于招标准备阶段。二是部分自然保护地内存在城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按照省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市自然资源部门对大连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并形成了大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果,有效解决我市部分自然保护地存在城镇建成区及批复界线重叠交叉等问题。三是财政资金滞拨、使用效益不高问题。个别地区已拨付部分林业专项滞拨资金495.54万元。针对部分造林、退耕还林地块树木存活率、保存率偏低问题,有的地区组织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完善造林考核验收补助机制,对2019年以来实施的人工造林工程全部实施“封、禁、育”管控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山、到地、到人,扎牢网格化管护和巡查制度;有的地区明确要求各建设单位加强对已建成项目的管护,确定管护期限和管护责任,并留取一定比例的补助资金作为管护保证金,确保造林质量,保护好建设成果;对以往年度造林地块成活率偏低地块要求各乡镇、街道做好补植补造,达到造林技术规程要求的标准。
四、整改后续工作安排
聚焦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我市将以扎实的审计整改成效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市政府将不断压实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责成市审计局加大督促和检查力度,对普遍性、典型性、机制体制性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推进落实,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凝聚整改合力。坚持用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真正实现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加强规范化管理;充分协同人大、巡察、督查督办等各有关部门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严肃性。